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老师将介绍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问题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制定章程原则
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在规范招生、确保招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 办学水平:高职(专科)
第五条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学校校址。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位(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地学校和招生就业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2.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请参考招生简章。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
2.平行志愿录取批次,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志愿”的录取原则;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按照考生填报学院志愿的顺序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征集。
3.学院录取批次和备案比例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顺序志愿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以内,平行志愿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量的105%以内。
4.学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没有专业分数差异。当考生不能录取所有专业志愿者时,在服从专业调整的前提下,将其调整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退出档案。分数相同的考生,以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名顺序为准。如果没有规定排名原则,学院将根据汉语、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的单一科目进行排名和录取。
5.学院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6.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
7、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艺术考生学院承认各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联合考试成绩)。在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考试成绩在线的情况下,艺术专业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外语考试语言要求:无限。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均为英语,其中旅游管理(乘务管理)、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除公共外语外,还开设日语课程。
9.男女比例要求:无限: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 体检要求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酒店管理(订单班)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孩的身高不少于1700cm。旅游管理(乘务管理)、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姿势匀称,面部特征正确,听力正常,口齿清晰,身体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70)×60﹪,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双眼矫正视力C视力表1.0(含)以上(E视力表5.0(含)以上),无传染病及各种慢性病,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狐臭,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O”型腿。(相关专业详细体检要求见学院网站及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报到和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审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者有欺诈行为的,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其中,被酒店管理(订单班)、旅游管理(乘务员管理)和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录取的新生将根据相关专业的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入学旅游管理(空乘管理)和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专业的新生,应当在当地公安部门颁发政治考试证书。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招生手册。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学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建立多项奖励和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方法
按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发送通知书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并以邮局特快专递的形式连同报名须知发送给考生。如果考生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他们必须打电话通知他们。否则,因通讯地址变更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发送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0727711、58911069
监督电话:010-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第十七条章程的解释和执行时间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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