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课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课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我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条黑龙江科技大学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全国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全称: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219,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政代码:150022。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考生。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并欢迎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招生领导,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监督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开放、公平、公正。
第七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各省招生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落实学校实施细则。
(二)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3)负责编制和印刷招生宣传材料,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负责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负责按照招生章程录取考生,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六)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
(7)负责招生信息网的信息管理和内容更新。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的录取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九条学校各专业按照《普通高校、军队、公安、公安现役、司法院校政治考试、面试、体检标准和要求》中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需要分配专业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加分的考生,按高考实考成绩计算分数。对排名分数准确的省份,按“精确排名分数减去加分”后的分数分配专业。对于没有准确排名分数的省份,如果考生在高考中的总分相同,专业将按照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分配。如果高考总分和专业志愿者的顺序相同,专业将按照汉语、数学和外语的顺序优先分配。
第十一条江苏省考生的科目等级要求为B(含)以上必测科目等级为C(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历史(文史)、物理(理工)等级为“选考”科目。A+考生加6分,A级考生加2分,等级为B+考生加1分,另一门选考科目达到等级A+考生加3分。专业按第十条分配给考生。
第十二条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的要求,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学校将退档。
第十三条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由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与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学院联合办学,部分课程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不得申请考试。由于专业培训要求,非英语考生应认真申请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和物联网工程。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要求。由于行业限制,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制五,其他专业学制四。
第四章 校企合作 委托培养
第十六条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与我校开展校企深度融合,合作办学,并委托我校为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鸡西市)、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七台河市)、黑龙江双鸭山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双鸭山市)、黑龙江鹤岗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鹤岗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合作是经黑龙江省教育部批准的校企合作培训定向就业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实施招生计划、本科水平、省招生、招生校企合作培训定向就业学生(以下简称“培训学生”)学费、住宿费由龙煤集团、龙煤集团及其额外奖励、助学金、相应的培训单位毕业后安置。
第十七条申请我校委托培训项目的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委托培训合同。所有填写委托培训项目的考生均被视为已知并同意委托培训合同的所有规定。委托培训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委托培训合同。未按时签订委托培训合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阅委托培训合同样本。
第十八条申请委托培训项目的考生在填写志愿者时选择“服从专业调整”,即学校允许跨委托培训单位调整专业。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学金,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各种困难补贴,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有关文件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可登录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黑龙江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部的有关招生政策。严肃处理违反招生程序、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学校可以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相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以随时上网查询。
0451-8803300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招生管理部门对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并立即废除以往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的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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