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优学宝升学网老师今天就来介绍一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班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班的总结和整理。我们来看看(学校官网地址:http://www.youxb.net/)。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为保障学院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是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与江西田园投资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经教育部首批确认,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440。
第三条学院对学习期满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高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接受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院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条件、毕业生就业率和近期招生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部批准备案,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学院招生办将各省计划报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学院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安排学生较好、预备案分数较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江西省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院校,其他省(区、市)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档案调整比例以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八条学院实行生源省(区、市)升级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降分政策。
第九条学院文学、历史、科技专业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者”的原则,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整,由学校调整到未记录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退出。填写英语和翻译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学生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其中,师范英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口语考试成绩应良好以上(含良好)。英语和翻译专业在同一档次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实行英语单科成绩优先、再口语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其他文学、历史和科技专业在同一档次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比较,理工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比较。
第十条高校体育艺术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批考生按专业成绩(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完成招生计划。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汉语成绩进行比较;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分、汉语、外语、数学成绩进行比较。
第十一条学院原则上只招收参加英语高考的考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上述录取规则与省(区、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省(区、市)招生政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和各专业学费,同时公布具体标准和省级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奖学、助学措施
第十四条学院实施《优秀新生奖励办法》,鼓励优秀考生申请我院。具体获奖条件和奖励标准见《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学院各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配额,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向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安全、诚信、开放的“阳光工程”,庄严承诺社会“六开放”、“六禁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规则、招生咨询和投诉渠道、招生信息、招生报告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得徇私舞弊、欺诈,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得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不得要求或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现金、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有关的费用。
第十八条学院招生申诉受理电话及电子邮件:0791-8760098(兼传真);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高校招生结束后,招生结果将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学院校园网主页也将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条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明月山大道1599号;邮编:330100;招生咨询电话:0791-87600946(传真)
第二十一条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的答复。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普通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学生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可以私信老师。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负韶光,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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