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和扩招的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和扩招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和扩招问题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根据省教育厅等七个部门的发布情况<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通知(鄂教职成〔〕2)要求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高职院校的单一招生和扩大招生。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院校的单招和扩招。
第二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院校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省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院校的单招和扩招,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称
学校国标代码:13801
第五条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110号
邮政编码:4302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职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水平: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水平:
第八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负责招生的学校领导、负责纪委工作的学校领导、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监察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二级学院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高职院校单招和扩招领导小组。有招生专业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确定高职院校单招和扩招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高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院校单招和扩招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专业 个,总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根据申请人数,学校可以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中调整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
第十二条 高职扩招招收学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学校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校需要完全脱产,学校提供宿舍,所有要求与普通全日制大专生一致。弹性学校不提供宿舍或户口迁移。总学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其中集中在校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40%,最长学习时间不超过6。高职单招生和扩招A类考生均为全日制学校,扩招B类,C学生在报考时自主选择类考生的学习形式。
第十三条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工作的通知》(鄂高考)执行报名条件、资格考试、报名安排和志愿填报〔〕25号)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11月6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考试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应当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除参加过今天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单招和扩招的考生都必须于11月8日上午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第十六条 高职单招和扩招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考试模式,具体专业考试方法见下表 。
第十七条 综合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成果+职业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数(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考试满分200分,心理考试100分,面试100分。总分400分。
第十八条 对于退伍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免除文化素质考试的社会群体,其综合考试成绩=职业考试成绩×2;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等职业毕业生,其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倾向测试)满分,心理测试和面试部分按规定进行。满足多个免费测试条件的群体必须参加一种类型的测试。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部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训要求和考生成绩,根据考生类别确定录取标准,根据考生志愿者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当学生充足时,根据不同类型的考生群体和不同类型学习形式的录取率,大致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分数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绩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考试成绩排序,无文化成绩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将于11月12日前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5000元。
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参照其他学生收取。
2.弹性学制学生学费按入学时的收费标准缴纳,无论学习时限如何。
第二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我省和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学生来源的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大二以上学生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补贴,补贴金额按照我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限制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电子注册,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高职单招和扩招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本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对高职院校单招、扩招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2854.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也不委托任何派出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学校保留以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972816;网上咨询QQ号:519769085
学校网址:http://www.hb-green.com
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b-green.com/izs/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110号。
邮政编码:430200
第三十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单招和扩招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入学、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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