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老师将介绍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以确保学校招生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主管单位:毕节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业教育城,毗邻金海湖湿地公园。1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标识码415648。学院是由毕节市人民政府主管、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的全日制公立高职院校。学科以工程为主,学生6000人。学院占地452亩,一期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培训、行政办公、会议、体育馆7.18万平方米。二期工程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32人,专职教师本科以上学历18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50人,高级职称5人,高级职称59人,双师型教师65人。学院校园环境优美,生活设施完善,体育场馆完善。现拥有5个校园专业培训基地,配备适合专业的实习培训设施,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高质量的环境和条件。学院下设五个系。
第四条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称:
415648学校国标代码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水平: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业教育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51700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了总统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政策的实施,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就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成立招生信访工作站,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投诉和投诉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请参考《贵州省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工作在贵州省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开放、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条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减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成绩的依据。
第十一条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照省级招生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进入档案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排名)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选择最佳录取。即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当考生的高考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时,如果服从专业调整,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出。
第十三条我院报考语言均为英语。
本校录取的专业文理均可报读,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录取过程由社会或者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合格的,应当登记学校状况。考试不合格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住宿费760元/,书本费按实际结算。
第十七条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了“绿色通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同时,学院按照省有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八条学生在规定的限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应当颁发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印制;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应当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章,就业方式
第十九条学生毕业后,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就业指导政策和就业市场的需要,自主择业。
第九章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高考录取完成后,学校应当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用印章,并通过邮政快递发送至录取考生预留接收通知书的通讯地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本章程的解释。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负韶光,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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