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的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682)
第二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第三条 办学水平: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的本科招生。
第六条 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开放、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20045月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经过15年的代代相传,学院吸收了学术文化和完美的文化,培养了“实践与不同”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文化教育、注重工程实践、突出信息技术”的办学特色。依托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国际教育平台,加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逐步推进“高端、国际、个性化”的发展战略,提高国际办学水平。新时代,站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高端平台上,学院坚持“质量、人才、特色、品牌铸造”,努力打造“安全校园、文化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让学生成为人文精神、国际视野、创意设计、商业规划和技术技能具有一定的跨境发展能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详见省级考试机构(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以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为预留计划,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备案比例下申请在线学生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责任、考试机构(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备案原则接收考生的电子档案,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备案结果录取。
第十三条 所有第一选择申请我们学校的考生都将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者。同等分数的考生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科成绩的比较顺序是理科数学、语文和外语;文史成绩的比较顺序是文科、语文、数学和外语。
第十四条 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不服从专业调整的,退出。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注册意愿,建议考生在入学期间保持预留的电话通信畅通。
第十五条 男女各专业都可以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认可考生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高考文化类考试成绩和省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均达到陕西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的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统考成绩6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总分相同,然后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组织学校考试的省(宁夏、新疆、山西、河北、天津),优先考虑学校考试成绩,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学生省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在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课程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程成绩与文化课程成绩相同的,按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名。
3、考生未组织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专业课程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同一专业,专业课程成绩,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当地艺术专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文化课程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程成绩选择最佳录取,专业课程成绩和文化课程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名。
4.对于利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其他本科院校同一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将在征集志愿时承认,此时将根据专业课成绩进行选拔。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年级后,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学其他专业。但普通艺术专业学生不得互换;文史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经综合评价后可转学科技专业;艺术专业学生不得跨学科转学。
第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种类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认真填写。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二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手续。逾期未报名、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符合招生规定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招生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招生政策按省要求执行。江苏省考生,学术水平考试科目水平必须达到CC或以上,根据“分数”规则,当备案结果相同时,科目水平优先,如仍相同,根据江苏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同一分数排名规则。
第五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励和助学金、国家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贴等奖励和补贴体系,为新生开辟了“绿色通道”,确保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 现行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500元/人,特困生3500元/人。
(2)综合奖学金
特别:3500元/人 甲等:1800元/人
乙等:1200元/人 丙等:600元/人
(3)十大学生:3500元/人
三好学生:10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800元/人
2. 济贫助学措施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院将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并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除寒暑假外,学生在校工作9个月)给予6500元/人(最高)的生活补贴。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四条 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通过考试,颁发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证书;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为:普通专业学费2.5万元;艺术专业学费29800元;住宿费25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类招生信息,如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9)63609561 63609668 63609818 63609519
传 真:(029)63609668
地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邮 编:710200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一般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人信息,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负韶光,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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