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老师将介绍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的实际人才培训和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
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了以学院领导为领导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概况第三章
第七条学校名称、国家标准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第八条学院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九条办学制度和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十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学院前身为1964年成立的山东对外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职院校。
第十一条基本情况:
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经济和外国高端服务业,突出“外国”特色,现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培训基地2、省级品牌专业集团1、省特色专业8、青岛重点专业6,领导青岛中高职联盟5个。学院设有国际贸易系、会计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国际交通物流系,开设21个专业,形成国际贸易与商务、商务外语、会计与国际金融、国际交通与物流管理、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外国旅游专业布局。
学院是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席单位、国家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国家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席单位、国家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席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主席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教育联盟领导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第一批试点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青岛市第一批品牌职业院校。
在过去的50所学校里,学院培养了6万多名毕业生。大多数校友在国内外创建了3000多家大型企业,包括中国500强企业和许多上市公司。许多毕业生已成为业内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1.山东、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广西等12个省普通高职院校招生;山东春季高考招生。
2.专业招生计划以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校园网络、招生手册、阳光高考平台等渠道发布。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责任和招生监督制度,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每个专业不限于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外语语言要求:各专业不限于外语语言。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和备案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备案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相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
3.根据各省的志愿者设置和备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进行备案。对于没有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者候选人。如果第一个志愿者不满意,然后录取第二个志愿者(征集志愿者)候选人,以此类推。
4.对于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同一专业志愿者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专业。第二志愿者(征集志愿者)候选人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所学校完成志愿者录取后进行。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考虑各专业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5.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综合考虑转入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退出,退出产生的空缺将按高、低分填补。
6.学院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考生,参照国际贸易实践、国际商务、商务外语(英语、日语、韩语)专业录取时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听力考试成绩。
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8.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收费等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我院录取后组织体检。因欺诈导致体检结论与身体状况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商务英语(软件外包方向)、商务日语(软件外包方向)7800元/学,空乘7000元/学,其他专业5000元/学。住宿费: 800元/学。
第十八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退款(鲁政办字)〔〕98号)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一套完整的规定和政策,形成了奖励、贷款、补贴、补贴、减少、豁免的补贴制度。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种补贴,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类型: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0532-55761001576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8268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职业学校在职业学校和高中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的学校问题,可以私信老师。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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