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的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第一章 总 则
认真贯彻全国、省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计划通知(河南省)52)要求,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训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号。350),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的单独考试和招生。
第二条 实行高等学校招生 “阳光工程”要求遵循“信息披露、自愿注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营”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478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普通公立高职院校、河南省文明单位模范、郑州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河南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院和特色学院。
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占地327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7多万册。学院现有教职工376人,硕士以上教师18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86人,“双师型”教师83人。近年来,教师在各级期刊上发表了800多篇学术论文,并获得了200多项省级优秀成果奖。
目前,学院设有“三所学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五个系(财税金融、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体育艺术)、“二”(基础部、社会科学部)。拥有会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和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成本、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30多个专业。
学院成立以来,立足中原经济区金融服务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围绕专业建设如何突出特色的发展理念,准确的专业定位,进一步建设“金融、应用、特色”的专业群体,不断提高人才培训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做出积极贡献。培养和输送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建设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成立了单独的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教务、招生、纪检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命题考试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纪检监察小组和后勤支持小组。考核和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已通过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未被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如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无肢体残疾、传染病、心脏病等。
第五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
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者填写,填写时只能选择一所大学。考生可在规定的志愿者填写时间内修改不超过两次。考生的志愿者以最后一次在线保存的志愿者为准,填写时间截止日期后不能更改。
第十三条 免试入学和护理政策加分审核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职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中等职业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和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9月16日16:00前将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院审核。
审核所需材料: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聘技能顶尖人才免试登记表原件。2、考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考生提交的材料和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错误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以填写五名专业志愿者,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整。中等职业学生可以不限于跨专业的类别。
由于舞蹈表演专业和体育艺术表演专业需要面试,申请舞蹈表演和体育艺术表演的考生需要自愿申请考试。
第十五条 确认注册信息,打印准考证
学院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考生志愿填报数据库,并在省招办注册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名单。
公示后,请于9月21日8:00-18:00携带身份证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办(综合办公楼108室)领取。
第六章 考试方法、考试项目和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分为具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A类别)和没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B类)。
1.A类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成绩总和为录取依据,总分300分。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B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能力考试。
职业能力测试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规划设计。考试方法为闭卷考试150分钟,两科连考。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分数是200分。
职业规划设计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理想、职业发展目标和措施、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职业规划管理和调整。共得100分。
3.A报考舞蹈表演和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的B类考生需另外参加面试。
舞蹈表演专业面试分为两部分:身体基本功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200分。身体基本功测试满分8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20分。
体育艺术表演专业面试分为两部分:身体基本功测试和戏剧片段表演,总分为200分。身体基本功测试满分80分;戏剧片段表演满分120分。
(四)考试组织
1.命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命题、试卷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
2.评估。严格管理考核过程,严格考核风格和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核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
3.标记。学校组织专家组成标记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参照《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宣传,确保试卷评价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五)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9月22日
09:00-11:30
面试(舞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
14:00-16:30
职业能力测试
(六)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交通和住宿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七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录取方法
第十七条
我校单独招生计划350人。我校普通专科批剩余计划将实时转入单独招生批次。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和计划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第十八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的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通知书(教学通知书)〔〕350 编号)指导精神制定录取办法。
(一)考试方法和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合理划定考生报名情况和单招计划A、B两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A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总分,按照平行志愿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能力考试。根据学生职业能力考试总分,按照平行志愿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和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根据考生的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数占50%)录取,并结合考生的其他志愿者进行调整。考虑到考生的注册情况和单一招聘计划的合理划分A、B两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不能全部录取的,按下列规定:A同类成绩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B类别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规划设计的分数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的分数,高考成绩优先考虑。
如果考生填写的志愿者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整者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在允许调整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整和录取。考生在填写志愿者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整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整。
2.招生计划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审批备案。
4.根据河南省招生办照顾加分政策,单独招生照顾政策加分。
5.经核实批准的拔尖技能免试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无异议的,由省招生办办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发出录取通知书。
6.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办理录取手续。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审批备案。从10月1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http://www.zzcsjr.edu.cn)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七条 入学后,考生应按照新生登记说明的有关要求向学校登记。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在登记考核过程中有欺诈或者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十八条 相关政策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第九章 收费标准和补贴措施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个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毕业待遇
完成学业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由学院推荐就业。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与中国许多知名企业和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毕业生短缺。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我校将依法追究以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单独招生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将报省招生办公室,并记录在高考诚信档案中。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郑尉路18号(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向东500米)
0371-53671919招生咨询电话 53671616 61701113
学院网址:http://www.zzcsj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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