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湖南幼儿师范学院高考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湖南幼儿师范学院高考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湖南幼儿师范学院高考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学院。英文名称:Hunan College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学校拥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儿童发展与健康管理、小学教育、中国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表演艺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生产、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17个专业,为全国14个省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68,省内高校代码:4703)
第六条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办学地址。
第二章 组织及其职责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负责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落实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根据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招收考生,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相关招生工作。
6.协助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对新生进行复查。
7.报告相关招生数据。
8.做好招生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工作通知》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招生就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编制省、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生计划发送到省(市、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应参加高考、以往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生。学校实施湖南省以往学生的招生政策。艺术体育专业认可省级艺术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言:英语教育专业要求考试外语语言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于考生的考试外语,但学校只安排以英语为基础的外语教学。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得申请正常教育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得申请艺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体育等专业。
第十七条 落实湖南省考试院相关录取规则,学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志愿顺序和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分数进行排序。如果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整,则退档。
第二十条 申请我校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艺术体育统一考试证书。取得省级艺术体育统一考试证书的考生,在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最新规定计算综合成绩,然后从高到低排名,结合专业志愿者选择最佳录取。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于各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采用录取模式。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发送给新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
第六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五条 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招生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手册》或《入学说明书》。
第二十八条 奖励和贷款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和校园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学生贷款和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励、贷款、帮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后,可以取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大专文凭。学生通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入学后,新生可以同时学习我校组织的各种短期自学本科课程。他们通过了考试,毕业后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我校毕业生符合注册条件的,可以参加“晋升”考试。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手册、报名指南及学校网站。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基础。学校过去的招生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湖南幼儿师范学院高考招生章程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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