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 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温州医科大学。 “三位一体”招生章综合评价如下:温州医科大学优学宝升学网 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招生章这个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学校官网地址:http://www.youxb.net/)。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拔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力、热爱医学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三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实施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和最佳录取。
第四条 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重点建设大学,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委员会、教育部共同建设的大学,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现有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7个;有临床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15所二级学院和30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科学、工程和管理四个学科。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还招收了港澳台留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成立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是组织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修科目范围见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目范围的选择
医学临床类
视光医学(5)+3一体化)
10
化学、生物学(考生需要选择2门科目才能报考)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10
临床医学(5+3.儿科方向一体化)
5
临床医学
60
麻醉学
5
医学影像学
5
精神医学
5
医药技术类
药学(包括药学、中药、生物制药)
20
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考生可以报考其中一科)
临床药学
10
医学检验技术
10
生物技术
15
生物医学工程
15
医学相关类
应用心理学
15
不提科目要求
公共管理(包括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营销)
15
第五章 注册条件和方法
第九条 注册基本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注册资格,学术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D及以上(C及以上),综合质量评价为B及以上(含)(P及以上)的考生可注册。以往学生的高中考试成绩等级与应届学生相应科目的高中考试成绩等级具有同等效力。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和技术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考试成绩等级,可选综合不得分。
第十条 选拔条件:
1.本次选拔分为三类,每个考生限报一类,必须符合本类专业(类)选考科目的要求。
2. 各类选择的分数要求:
(1)医学临床: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5分。
(2)医学技术:选拔总分大于或等于80分。
(3)医学相关类:选拔总分大于或等于75分。
3.选择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5分(特殊条件)。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4分。符合第十一条特殊条件之一的,可以加5分(最高5分,多项奖项不重复计算;仅限于注册环节)。
第十一条 专项条件:
1.学科竞赛: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2.科技创新: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年科技创新竞赛(包括全国青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生产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的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专业:高中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业或全国作文竞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竞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竞赛、“中国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竞赛、中国中学生作文竞赛)全国高中组三等奖(含);或在全国创新英语竞赛中,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专业:高中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全国中小学艺术表演和中学生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专业水平考试A级证书。
5.体育专业:高中获得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八名(限个人项目);或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八名(限个人项目)。
第十二条 以上报名条件所列学术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取得的成绩为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
第十三条 所有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都必须通过在线注册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站,根据在线提示的“三位一体”注册流程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正确的照片。考生不需要邮寄额外的纸质材料。注册材料不均匀,视为注册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申请表,附申请人本人签名、中学校长或班主任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2.加盖中学公章的高中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资格证书材料,以及获奖结果的公示网站和截图(选择我的相关信息)。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考生自己的健康码截图。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还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考试,并按在线注册号支付。
第十五条 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该类别(医学临床、医学技术、医学相关)招生计划人数的20倍以上,根据招生计划人数的20倍确定笔试考生名单(最终成绩同时取得笔试资格);申请人人数不足20倍的,符合笔试资格的。
第十六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在注册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注册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位、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取得证书、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质量评价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或取得优惠资格;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 缴费
第十七条 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将收取140元/人的注册费。考生可通过浙江省公共支付平台凭身份证号码支付(支付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八章 综合质量测试方法
第十八条 笔试和面试
1.“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分类组织笔试和面试。
2.进入综合素质考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量1:3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不包括在综合考试成绩中。
3.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该类招生计划人数的3倍的,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考试面试考核环节。
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按不同类别分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专业潜力,满分100分。每个环节的面试结果转换为总面试结果,包括在综合测试结果中。具体的面试流程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综合考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备案。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二十条 时间表如下:
1.考生报名:5月19日上午8:30-6月2日下午17:00。
2.考生查询资格考试结果:6月23日。
3.网上缴费:6月24日上午8:00-7月1日下午17:00。
4.考生打印综合考试通知书:7月5日上午8:00——
7月11日下午17:00。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7月12日至7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十章 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二十一条 入围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学术水平考试(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学校综合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成绩。“温州医科大学”必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志愿者必须符合表1所列的类别要求,不得跨类别填写,并符合专业选择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入围考生的志愿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综合成绩按“学术水平考试(高中入学考试)成绩(100分)计算×20%+综合测试结果(转化为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总分(转化为满分100分)×计算形成60%。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入学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最终成绩为准)如表2所示:
表2:温州医科大学学术水平考试(高中考试)
成绩换算表
学考等级
A
B
C
D
分值
10分
9分
7分
4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每个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数量1:1划定校内备案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排序,按面试成绩、高考总分(按高考排名排序)、学术水平考试(高中入学考试)排序。当考生的综合成绩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同一类别的招生计划;如仍不足,从备案基准线下考生从高到低录取到不满专业,直至满(转学考生的科目应满足转学专业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如果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招生类别计划人数的110%,则招生类别的录取人数应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体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考生及其家长的来电、来信、来访和接待。
学校网址:http://www.w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mu.edu.cn/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温州茶山高等教育园,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85,0577-8668900(传真)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情况,学校将保留调整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温州医科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入学、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人信息,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负韶光,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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